根據《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1 號)、《重汽汽車金融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重汽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統一交易協議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關聯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情況
為支持主機廠整車銷售、促進汽車經銷商業務發展以及終端用戶購車,公司吸收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卡車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存款,以補充信貸投放所需資金,防范流動性風險。 鑒于此類業務長期持續發生,故簽訂《金融服務協議》(即統一交易協議)。
二、交易對手情況
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卡車股份有限公司
1.經濟性質或類型:股份有限公司(臺港澳與境內合資、上市)
2.經營范圍:載重汽車、工程機械、專用汽車、重型專用車底盤、客車底盤、汽車配件制造、銷售;汽車改裝、機械加工;車輛維修;許可證批準范圍內的普通貨運業務;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制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除外);工具制造與銷售;鋼材的批發業務;汽車專用油(包括潤滑脂、齒輪油、發動機油,燃料油除外)、汽車防凍液的批發業務(不涉及國營貿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商品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請)。(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有效期以許可證為準)
3.法定代表人:劉洪勇
4.注冊地:山東省濟南市萊蕪區萊城大道777號
5.注冊資本:117486.936萬元人民幣
6.關聯關系:公司控股股東控制的法人組織
三、定價政策
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相關原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等相關規定執行,以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
四、關聯交易金額及相應比例
統一交易協議關聯交易的期限為1年,預計發生的交易金額及日存款余額(含利息)最高不超過40 億元,實際交易金額根據業務實際發生情況計算。
五、董事會決議、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的意見或決議情況
公司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2024年第四次會議,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統一交易協議的議案,以上交易金額在上述議案之內。
六、獨立董事發表意見情況
公司與關聯方開展吸收存款的合作,屬于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相關業務與公司實際經營需求相匹配,屬于公司正常業務,遵循了一般商業條款,定價公允,符合市場經濟原則,未發現通過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以及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也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相關關聯交易事項符合《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和監管要求,也已履行了必要的內部審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