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1 號)的相關規定,近期重汽汽車金融有限公司開展的重大關聯交易情況如下:
一、關聯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情況
為支持主機廠整車銷售、促進汽車經銷商業務發展以及終端用戶購車,公司吸收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商用車有限公司存款,以補充信貸投放所需資金,防范流動性風險。
二、交易對手情況
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商用車有限公司
1.經濟性質或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港澳臺法人獨資)
2.經營范圍:許可項目:道路機動車輛生產;貨物進出口;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汽車新車銷售;新能源汽車整車銷售;汽車零部件研發;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車零配件零售;汽車零配件批發;橡膠制品銷售;機動車修理和維護;機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黑色金屬鑄造;金屬材料銷售;機械設備租賃;通用設備修理;基礎化學原料制造(不含危險化學品等許可類化學品的制造);五金產品批發;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潤滑油銷售;石油制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3.法定代表人:趙紅
4.注冊地:山東省濟南市
5.注冊資本:187128.54 萬元人民幣
6.關聯關系:公司實際控制人控制的法人組織
三、定價政策
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相關原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等相關規定執行。
四、關聯交易金額及相應比例
公司1月10日吸收中國重汽集團濟南商用車有限公司存款5億元,以上金額高于本公司上個季末資本凈額的1%,屬于單筆達到重大關聯交易情形。
五、董事會決議、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的意見或決議情況
公司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2024年第次四會議,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吸收股東存款的議案,以上交易金額在上述議案之內。
六、獨立董事發表意見情況
公司與關聯方開展吸收存款的合作,屬于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相關業務與公司實際經營需求相匹配,屬于公司正常業務,遵循了一般商業條款,定價公允,符合市場經濟原則,未發現通過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以及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也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相關關聯交易事項符合《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和監管要求,也已履行了必要的內部審批程序。